問題詳情

1. 存希與欣怡於去年 3 月結婚,並於今年愚人節離婚。存希婚前財產有 60 萬元,離婚時的財產總價額為 380 萬元,婚後負債 20 萬元;欣怡婚前財產有 40 萬元,離婚時之財產總價額為 620 萬元,婚後負債 80 萬元。請問:若依照民國 91年新修正的「法定財產制」,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方面應由欣怡給付存希多少金額?
(A) 70 萬元
(B) 85 萬元
(C)100 萬元
(D) 12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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