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1 項規定,大法官之人數為:
(A)憲法增修條文未設大法官名額之定數,而委由法律定之
(B)含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在內,共 15 人
(C)含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在內,共 17 人
(D)憲法增修條文未設大法官名額之定數,而委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代號:2402頁次:4-3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198
統計:A(16),B(243),C(26),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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