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乙公司為一在臺灣之總公司,其分公司丙設在美國,99 年度有營利所得額 800 萬元,已繳納 240萬元之所得稅(假定美國所得稅稅率為 30%)。乙公司在臺灣之營業收入為1 億元,其課稅所得額為 400 萬元(所得稅稅率為 17%)。試問:(一)乙公司在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應申報多少所得額?(5分);(二)乙公司應繳納之所得稅額為多少元?(5 分)(請列示計算過程,否則不予計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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