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住客標示「請勿打擾」已超過二十四小時,何者不是服務人員要求進入客房探視的理由
(A)防止住客發生意外
(B)進行必要整理
(C)備品可能需要補充
(D)防止失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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