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有關修憲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公開透明為之,以滿足理性溝通之條件,方能賦予憲政國家之正當性基礎
(B)為符合公開透明原則,人民於複決投票時應採記名方式
(C)為符合民主原則,所有憲法內容均得修改,包含民主共和國原則及國民主權原則
(D)修憲是民主程序,即使程序發生疑義,司法院亦不得對修憲內容為違憲審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5043
統計:A(8512),B(148),C(202),D(14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釋字第 499 號、釋字第445號解釋、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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