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經催收後收回款項之抵充順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依民法323條之規定,應依費用、利息、本金之順序抵充
(B)銀行之違約金債權,其抵充順序無明文之規定,通常依約定,在費用之後,利息之前
(C)民法上之法定抵充順序,當事人得以特約變更之
(D)有多筆債務之情形,如無特約,民法規定得由債權人指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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