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中央之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應如何編列?
(A)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五
(B)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
(C)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
(D)應優先編列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18336
統計:A(61),B(46),C(213),D(3621),E(2)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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