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甲、乙、丙、丁、戊、己共有 A 地,各有應有部分六分之一,甲將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給庚,己聲請法院裁判分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分割後庚的抵押權當然只存在於甲所分得的部分
(B)庚不同意分割後庚的抵押權存在於甲所分得的部分,則庚的抵押權當然存在於甲、乙、丙、丁、戊、己各共有人所分得的部分
(C)庚參與分割訴訟,則分割後庚的抵押權存在於甲所分得的部分
(D)庚經乙、丙、丁、戊、己告知參加分割訴訟而未參加,分割後庚的抵押權即存在於甲所分得的部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4651
統計:A(26),B(7),C(4),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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