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張先生育有一對兒女,於民國100年2月將評定現值為新臺幣(以下同)600萬元無附有負擔之房屋贈與給已成家的兒子,同年3月又將現金200萬元贈與給女兒當嫁妝,請問張先生當年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申報的課稅贈與淨額為若干?
(A)380萬元
(B)480萬元
(C)580萬元
(D)60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2
統計:A(16),B(180),C(30),D(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產及贈與稅法-獎懲-免罰規定、遺產及贈與稅繳納期限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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