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刑法第 124 條枉法裁判罪之適格行為主體,下列何者不適用之?
(A)各級法院之法官
(B)行政法院之法官
(C)仲裁人
(D)訴願委員會委員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
統計:A(0),B(0),C(1),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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