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為不動產投資客,為避免每年須繳交高額之地價稅及房屋稅,遂與兒子乙約定將其購買之 A 屋登記於乙名下,然 A 屋之稅金及水電費用仍由甲按時支出,且甲將 A屋出租予丙。乙因積欠丁借款新臺幣 500 萬元,未經甲同意即將 A 屋出售予戊,並完成登記。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一)甲、乙間之契約性質為何?該契約是否有效?(1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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