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共有土地之界址,到場指界之共有人未能共同認定而發生指界不一致者,應由到場之共有人 自行協議後於幾日内認定之?
(A)五曰
(B)七曰
(C)十五曰
(D)三十曰。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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