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土地權利關係人自行擬定或申請變更細部計畫,遭受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拒絕時,得分別向內政部或縣(市)政府請求處理;經內政部或縣(市)政府依法處理後,依都市計畫法第 25 條規定,土地權利關係人如何為救濟?
(A)得提異議
(B)不得再提異議
(C)得提復議
(D)得提行政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7987
統計:A(13),B(208),C(13),D(6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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