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依新市鎮開發條例規定,新市鎮土地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後,除原土地所有權人之抵價地外,其餘非公共設施之建築土地,其處理使用方式為何?若為促進新市鎮發展,期望依實施進度有效開發利用前述之建築土地,有何手段或工具加以運用?目前實施成效如何?請加以分析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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