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夫妻因一方在臺灣地區,一方在大陸地區,不能同居,而一方於民國 74 年 6 月 4 日以前重婚者,後婚之法律效果為:
(A)得撤銷
(B)不得撤銷
(C)無效
(D)效力未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0996
統計:A(158),B(589),C(50),D(1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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