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065.( ) 甲營利事業於民國93年以100萬元取得土地一塊,民國98年再以200萬元售出,繳納土地增值稅20萬元,對於此出售土地利得,其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為若干?
(A)25萬元
(B)24萬元
(C)5萬元
(D)免稅。〈所4〉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3964
統計:A(1),B(1),C(2),D(107),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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