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6.下列何者非屬得不經裁決逕依基準表期限內自動繳納之規定收繳罰鍰結案之構成要件?
(A)依限期到案
(B)有繼續調查必要
(C)行為人對舉發事實承認無訛。
(A)依限期到案
(B)有繼續調查必要
(C)行為人對舉發事實承認無訛。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 1計程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之情形,應受吊扣執業登記證處分者,吊扣執業登記證之機關為(A)發證警察機關(B)公路主管機關(C)駕籍地監理機關。
- 1逕行舉發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之情形,下列何者得連續舉發之?(A)違規地點相距3公里以上(B)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C)二者皆是。
- 1當場舉發填製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當事人拒絕簽章及收受者,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告知其應到案時間及處所(B)記明事由與告知事項(C)事後會補寄該通知單。
- 1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者,依何法處罰之?(A)刑事法律(B)處罰條例(C)視行為特性而定。
- 1計程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情形,應廢止其執業登記之案件由何機關處罰(A)公路主管機關(B)發證之警察機關(C)駕籍地監理機關。
- 1有二個以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之行為,應如何處罰 ?(A)分別舉發處罰(B)合併舉發處罰(C)沒有規定。
- 1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舉發有期間限制,但汽車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如何計算?(A)鑑定終結之日(B)送達鑑定機關之日(C)鑑定送出之日起算。
- 1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行為,自行為成立之日起,逾 不得舉發。 (A)1個月(B)2個月(C)3個月
- 1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而致人死亡,依法應負刑事責任者,加重其刑至(A)二分之一(B)三分之二(C)四分之三。
- 1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逕行舉發案件,駕駛人未能將汽車移置每逾 得連續舉發之。(A)1小時(B)2小時(C)6小時
內容推薦
- 下列何者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罰人得關申請分期繳納之情形(A)義務人經濟狀況無法一次完納(B)因天災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C)不想一次繳納。
- 1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行為人認為舉發之事實與違規情形相符者,得於 向指定之處所,逕依裁罰基準執行並繳納罰鍰結案。(A)接獲通知單後 (B)行為後(C)接獲通知單前
- 林老師退休後,平日早上到社區上薩克斯風課程,下午到圖書館看書;女兒白天在超商上班,下班上 Coursera 網站學習有關秦始皇的課程。假日時,全家人常去文化中心看展演。上文中畫雙底線處表現出下列哪
- 200.經核准辦理分期繳納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受處罰案件,下列執行規定何者為非?(A)如有一期違約未按時繳納,視同全部到期(B)未繳納之罰鍰應移送強制執行(C)有二期違約未按時繳納,方視同全部到期。
- 執業登記證查驗日期係以(A)出生日期(B)發證日期(C)第1次領證日期 為基準。
- 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A)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B)3,600元以上9,000元以下(C)6,000元以上1萬
- 執業登記證登記事項(執業事實、姓名、地址變更)等異動,應於 ,向原發證警察機關辦理申報者,逾期者依法處罰,逾6個月以上者,廢止執業登記。(A)10日內(B)15日內 (C)2
- 最近幾年內曾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受違規記點者,不准申辦個人經營計程車客運業登記(A)1年(B)3年(C)5年。
- 計程車執業登記測驗及格標準為(A)60分(B)70分(C)80分。
-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或工程救險車等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新臺幣 並吊銷駕駛執照。(A)1,800元 (B)2,400元(C)3,600元
- 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叉路口闖紅燈者,應記違規點數(A)3點(B)2點(C)1點。
- 駕駛人於高速公路行駛遇有濃霧、濃煙、大雨、強風能見度甚低時,車速應(A)保持最低時速60公里(B)低於40公里行駛或暫停路肩(C)維持正常速度行車。
-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證年度查驗,逾期幾個月以上會受廢止執業登記處分(A)3個月(B)4個月(C)6個月。
- 計程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按計費表收費,依下列何種法令處罰(A)公路法(B)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C)社會秩序維護法。
- 計程車駕駛人自領得執業登記證之翌年起,應於每年 ,前後1個月內檢同國民身分證及職業駕駛執照,送原發證警察機關查驗。(A)領證日(B)出生日期(C)受僱日
- 汽車駕駛人未領取登記證,即行駕計程車營業,應處罰新臺幣(A)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B)1,500元以上3,600元以下(C)1,5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罰鍰。
- 計程車駕駛人停止執業繳回執業登記證者,保留其執業資格 逾期應重新辦理執業登記。(A)1年(B)2年(C)3年
-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其有效期限為(A)2年(B)3年 (C)4年。
- 計程車駕駛人,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者,處新臺幣(A)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B)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C)3600元以下 罰鍰。
- 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辦理執業登記,領取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處新臺幣(A)1500元以上3600元以下(B)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C)3600元以下 罰鍰。
- 職業汽車駕駛執照應多久審驗一次?(A)1年(B)2年(C)3年。
- 職業駕駛執照因逾期審驗被註銷後(A)得申請換發同等車類之普通駕駛執照(B)不得換發普通駕駛執照(C)得換領輕型機車駕駛執照。
-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年度查驗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A)廢止其執業登記(B)計程車駕駛人未滿6個月不得再辦理執業登記(C)處以罰鍰。
- 二車道以上道路,其中心線為2條黃色實線時(A)可以越過中心線,駛入來車車道(B)如無前來車,於超車時才可越過(C)不得越過中心線駛入來車車道內。
- 計程車駕駛人擅自變更車頂燈,處汽車所有人(A)吊扣執業登記證(B)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C)以上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