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媒體揭露今年1月至3月間,至少有9個台灣村里與對岸簽署結對交流協議之新聞,內政部提醒,村里長不具公權力,不能代表村里簽署協議。陸委會也對此表示,村里長不具有公權力,如果違法簽署協議就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規定中的「合作行為」,最重可開罰50萬元。請問:關於這則新聞的解讀,下列何者敘述正確?
(A)春香:村里長乃地方自治最小單位首長,當然不可以與中國大陸簽署協議
(B)夏香: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年滿20歲於選區內居住6個月即可參選里長,連選得連任
(C)秋香:村、里並非地方自治團體,故村里長不具公權力
(D)冬香:村里為鄉、鎮、市、區底下之編組,並無公權力,但若是鄉鎮市長即可自行與對岸簽署結對交流協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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