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關於第三審之審理程序中,下列之程序事項何者適法?
(A)上訴人為上訴聲明之變更或擴張
(B)審判程序可不經言詞辯論程序,而以書面審理方式為之
(C)上訴人可為訴之變更或追加
(D)被上訴人可為附帶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7487
統計:A(32),B(1190),C(57),D(15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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