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關於簽稿擬撰的說明,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簽稿並陳之簽,如案情簡單,可不分段,以條列式簽擬
(B)一般案情簡單之案件,毋須先行請示,得使用「簽稿並陳」
(C)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之案件,應使用「先簽後稿」的方式
(D)先簽後稿之簽應按「主旨」、「說明」、「擬辦」三段式辦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1891
統計:A(326),B(1748),C(494),D(43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文:簽的撰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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