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依公司法規定,公司設立登記後,已登記之事項有變更而不為變更之登記者,其效力如何?
(A)該變更事項不生法律上效力
(B)僅不得以其事項對抗善意第三人,仍可對抗惡意第三人
(C)不得以其事項對抗第三人
(D)該變更事項不生公司法上效力,但具有民法之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
統計:A(0),B(2),C(2),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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