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9 條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有關本條人民得「表示異議」 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強化警察即時反省及反應之能力,為其立法目的之一
(B)保障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表示不同意見之自由權利,並具有得以即時合法排除或抗拒警察行使職權之 法律效果
(C)警察認為該異議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
(D)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警察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7963
統計:A(76),B(252),C(18),D(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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