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 16 條之規定,爆竹煙火製造場所及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管制量三十倍以上儲存、販賣場所之負責人,應選任爆竹煙火監督人,訂定安全防護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爆竹煙火安全管理上必要之業務。試問此項安全防護計畫,包括那些事項?(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34471
統計:A(13),B(1369),C(16),D(67),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