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符合公司法規定資格之股份有限公司少數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如董事會在請求提出後幾日內不為召集之通知時,股東得報請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A)五日
(B)七日
(C)十日
(D)十五日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