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規定,何者不具有強行法性質?
(A)民法第 16 條: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
(B)民法第 222 條:故意或重大過失之責任,不得預先免除
(C)民法第 817 條第 2 項: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不明者,推定其為均等
(D)民法第 985 條第 2 項:一人不得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28767
統計:A(126),B(178),C(5424),D(11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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