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1 甲股份有限公司為上市公司,為取得乙公司之經營權,擬於 50 日內取得乙上市公司之股份(下稱乙股),數量為乙公司已發行股份 30%,甲公司並召開董事會討論此議案。基於此事實,判斷下列各董事之發言內容何者合於法理規定?
(A)董事 A 於會議中表示,為避免此消息公開後導致乙公司股價上漲而增加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份之成本,建議甲公司於集中交易市場秘密買入乙股,完成前述規劃
(B)董事 B 於會議中表示,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入乙股,或利用公開收購之方式買入乙股各有優、缺點,建議由各董事充分發言後再表決決定
(C)董事 C 於會議中表示,此種情況依法只能以公開收購之方式買入乙股,若不欲採行公開收購之方式,應減少擬取得股數,或延長取得股份之期間
(D)董事 D 於會議中表示,若以公開收購方式買入乙股,需先經主張機關核准,時程難以掌握,建議直接向乙公司持股 30%之股東買入其所持有之乙股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5161
統計:A(1),B(5),C(20),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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