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依就業服務法第 33 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等基本資料,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請問如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於幾日內為之?
(A)三日
(B)四日
(C)五日
(D)六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6766
統計:A(130),B(11),C(28),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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