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甲至 A 房屋仲介公司工作而簽訂「競業禁止條款」,其中有規定甲離職後(一定年限內)不得至性質相近之其他公司工作。甲離職後至離 A 公司相距極遠的另一縣市之 B 房屋仲介公司工作,A 公司即向普通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甲應負違反契約的損害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A 公司對甲的工作權造成違法侵害,應屬違憲
(B)本案普通法院審理 A 公司與甲間之民事爭執,係私法關係的解決,無涉憲法
(C)普通法院於審理時,除考量民事的法律關係外,於當事人主張時,亦應為本案雙方憲法上基本權利效力的衡量
(D)如普通法院審理時錯誤衡量本案基本權利的重要性,敗訴之一方得在窮盡救濟途徑後,以法院解釋法律的見解違憲而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當然應予以受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5385
統計:A(1),B(2),C(8),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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