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下列判決,何者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
(A)第一審法院,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法院認為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B)高等法院審理第二審上訴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而法院認為被告上訴為無理由,應諭知上訴駁回之判決
(C)高等法院審理之第二審上訴案件,上訴人提起上訴為法律所不應准許,法院認為應諭知上訴駁回之判決
(D)行簡式審判程序案件之有罪判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77622
統計:A(29),B(26),C(54),D(16),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