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南部某大學的甲同學掉皮包,裡面有現金四萬元要繳學,被同校的乙學姊給撿到了。結果乙學姊打電話要求三成報酬,不然要行使「置留權」。其效力為?
(A)一般這種情況,可先由警察單位協調,不成再由縣市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最後才走上司法途徑。
(B)僅就3成1萬2千元可以行使置留權。
(C)只要通知遺失人就不算是侵占。
(D)以上皆正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9125
統計:A(967),B(146),C(97),D(5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程序的費用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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