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對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依公司法第 189 條規定提起訴訟者,則該次股東會代理出席之委託書應保存多久?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至訴訟終結為止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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