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有關保險契約所生權利之消滅時效起算點,原則上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算,下列何者為保險法明文之例外起算情形?
(A)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危險之說明,有隱匿者,自保險人知情之日起算
(B) 危險發生後,利害關係人能證明非因為疏忽而不知情者,自知情之日起算
(C) 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自被保險人受請求之日起算
(D) 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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