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為維護我國教育健全發展之需要,提升教育經費運用績效,下列何項不是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所規定?
(A)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 3 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
(B)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公、私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C)為兼顧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各級政府對於偏遠及特殊地區教育經費之補助,應依據國民教育法之 規定優先編列
(D)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前一年度違反第 3 條或第 8 條規定時,應於當年度教育經費計算中,增加其 應分擔數額或扣減其一般教育補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08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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