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原土地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二十年內,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照原徵收補償價額收回其被徵收之土地。下列有關收回要件之敘述,何者有誤?
(A)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B)未依核准徵收原定興辦事業使用者
(C)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七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
(D)逾法定期限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係因不可歸責於需用土地人之事由者,不得申請收回土地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2),D(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