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公文類型「函」的意義為
(A)公布法律、發布法規命令時使用
(B)對總統有所呈請或報告時使用
(C)上級機關對所屬下級機關有所指示、交辦、批復時使用
(D)總統與立法院、監察院公文往復時使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1),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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