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就業安全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甲)0206臺南大地震中房屋全毀的受災戶、(乙)低收入戶學童的安心就學補助、(丙)辦理新移民配偶中文識字班、(丁)參加職業訓練並積極輔導就業、(戊)辦理65歲以上老人每年可免費健康檢查。上述項目屬於憲法增修條文中規定應優先編列的支出有幾項?
(A)一項
(B)二項
(C)三項
(D)四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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