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3 下列哪些妨害電腦使用罪行為非告訴乃論?(複選)
(A)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
(B)製作專供犯刑法第卅六章之罪之電腦程式,而供自己或他人犯本章之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C)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D)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公務機關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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