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7.乙向甲借入9万元,丙、丁、戊三人作为共同保证人为乙提供担保,但未约定各承担的保证份额。借款期届满后,乙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全部债务。因此,丙( )。
(A)有权请求乙偿还9万元
(B)有权请求丁、戊各偿还3万元
(C)有权请求丁、戊各偿还4.5万元
(D)无权向丁、戊主张权利

參考答案

答案:A,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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