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我國憲政史上首次罷免總統案,於 95 年 6 月 23 日經立法院院會記名投票,總票數 221 席立法委員133 席,119 票同意,14 票無效票,不同意票 0 票,未通過 2/3 立法委員、148 票同 意的門檻。所以我國憲政史上首次罷免總統案「不成立」。請問依據我國現行憲法規定,罷免總統 之程序為何?
(A)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1/4 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 2/3 之同意後提出;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 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B)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1/4 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 2/3 之同意後提出;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 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 2/3 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C)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1/4 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 1/2 之同意後提出;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 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罷免時,即為通過
(D)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1/4 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 1/2 之同意後提出;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 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 2/3 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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