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4 有關律師酬金之收取,依照律師法規定及過去之律師懲戒案例,下列情形何者並未違反律師倫理?
(A)律師於裁判離婚之訴,與委任人約定「勝訴始須給付後酬 2 萬元」
(B)律師於傷害罪之案件,與委任人(被告)約定「判決無罪始須給付後酬 2 萬元」
(C)律師於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民事事件,與委任人約定「勝訴後由受任律師取得該土地之十分之四」
(D)律師於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民事事件,與委任人約定「若勝訴則給付受任律師後酬 2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186
統計:A(0),B(5),C(11),D(1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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