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⑵普通法院得否審酌 A 報社及記者甲主張渠等享有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之抗辯?A報社及記者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參考法條:民法第 184 條第 1 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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