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1"受處分人,如有不服處罰之裁決者,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
(A)10日。
(B)20日。
(C)3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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