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1896年日本頒布「六三法」,其第一條:「臺灣總督得於其轄區內,頒布具有法律效力之命令。」由此條文內容來看,「六三法」對於當時臺灣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A)從此臺灣人可以自主管理 
(B)形成總督專制的統治體制
(C)臺灣總督須具備司法背景 
(D)視臺灣為日本內地的延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4),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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