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甲、乙、丙、丁四人合夥從事裝潢工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若退夥,對於退夥前合夥所負之債務,仍應負責
(B)合夥人之開除,應由合夥人全體三分之二以上之可決為之
(C)合夥之事業因損失致資本減少時,合夥人有補充之義務
(D)關於合夥事業種類之變更,得約定由合夥人全體過半數決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5568
統計:A(546),B(38),C(61),D(5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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