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陳姓買主經由房仲業者向李姓屋主購入一間公寓,售價132萬元,買賣契約裡「本建築改良物於賣方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欄目勾選「否」。陳姓買主於簽約當天付訂100萬元,但後來向鄰居打聽才知曾有人跳樓自殺,認為屋主有意欺騙隱瞞,要求退錢。法官傳喚鄰人指述歷歷,認定是凶宅,判屋主退還百萬元訂金。
35.李姓屋主因違反民法的哪一項原則而被判決還錢?
(A)罪刑法定原則
(B)契約自由原則
(C)誠實信用原則
(D)權利濫用禁止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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