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承攬人甲與屋主乙約定,由甲完成修繕工作,為期一年,報酬新台幣一百萬元。完工後乙藉故拖欠報酬。又乙向丙借款新台幣五百萬元,借款期間一年,並將其房屋設定抵押權予丙,並完成抵押權登記,嗣後清償期屆至,乙表明無力清償。問甲、丙應如何主張其權益?(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7367
統計:A(6564),B(98),C(28),D(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民-社區總體營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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