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登記機關受理複丈申請案件,經審查有下列何者情形者,應以書面敘明法令依據或理由駁回?
(A) 未依補正事項完全補正。
(B) 申請書或應提出之文件與規定不符。
(C) 未依規定繳納土地複丈費。
(D) 申請書記載之申請原因與登記簿冊或其證明文件不符,而未能證明不符原因。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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