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兵依該管核定之輪值表,擔任該連上午九時至十一時衛兵。負責食勤之上等兵丙明知二等兵乙應準時前往與甲兵交接擔任衛兵,時間屆至卻要求乙兵,無論如何均需完成幫廚勤務才能離開,乙兵心中雖不樂意遲延拖哨,惟仍待忙完備餐工作後,遲至十二時前往交接,才知甲兵不耐久等已於十一時卅分自行離開。試說明甲、乙、丙之刑責如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2193
統計:A(118),B(916),C(301),D(26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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