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性侵害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違反前項規定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新臺幣罰鍰多少?
(A)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
(B)四萬元以上四十萬元以下
(C)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
(D)八萬元以上八十萬元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15),B(3),C(58),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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