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審計機關對於審查完竣案件,若發現詐偽證據可否再審查:
(A)自決定日起 2 年內可以再審查
(B)自決定日起 10 年內可以再審查
(C)不限期限隨時可以再審查
(D)已審查完竣並以公函發給被審核機關通知書,因此不得再審查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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